【精选】信用承诺书三篇
信用承诺书 篇1
诚实守信是每个公民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也是现代文明社会应遵循的基本准则.我自愿参加创建信用社区活动,积极维护信用社区的声誉,自觉遵守创建信用社区的各项规则,做到诚实经营、信守合同、遵纪守法、并对按期归还银行小额贷款做出如下承诺:
1、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保证按期归还银行贷款和利息(财政贴息除外);
3、如逾期不能归还贷款,自愿接受以下处罚:
(1)自愿变卖现家庭财产,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及利息;
(2)自愿承担担保机构采用法律程序收回贷款及利息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3)自愿从应享受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待遇中,筹集款项先行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及利息;
(4)自愿放弃享受免费职业介绍、再就业免费培训、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及其它就业服务优惠政策;
(5)自愿放弃享受工商、税务部门提供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
承诺人 签名: 盖章
二0 年 月 日
信用承诺书 篇2
承诺人因购车(型号 、车架号、 发动机号 )缺乏资金,需向 银行(以下简称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购车透支分期付款业务,并与银行签订了编号 《合同》,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同偿债人)为承诺人向银行提供共同偿债责任,现承诺人自愿向共同偿债人作如下承诺:
1.承诺人应按上述《 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累计或连续逾期还款不得超过两次;
2.在分期付款期间,承诺人必须为上述车辆向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车损险,三责险、全车盗抢险,自燃损失险、车上人员险等。上述车辆的保险事宜,承诺人自愿委托共同偿债人代为办理,不得自行向保险公司投保,且承诺人不得中断或撤销车辆的上述保险。
3.承诺人(或车辆登记车主)在签署本承诺书后十天内,应配合共同偿债人办理上述车辆上牌及抵押登记手续,若承诺人(或车辆登记车主)没有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配合办理上述车辆上牌及抵押登记手续,承诺人同意立即向银行还清全部透支资金及相关费用,因承诺人未及时办理上牌及抵押登记手续,造成承诺人自己或共同偿债人的损失及一切风险责任,均由承诺人承担。
4.在签署本承诺十天后,承诺人(或车辆登记车主)即没有配合共同偿债人办理上述车辆上牌及抵押登记手续 ,也没有向银行还清全部投资资金及相关费用,承诺人同意将上述车辆交给共同偿债人强制保管,并自行承担车辆保管期间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车费、差旅费、保管费)及风险。
为确保共同偿债人的合法权益,现承诺人同意一次性向共同偿债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元。
若承诺人在分期付款期间没有履行上述承诺事项中的任何一项内容,共同偿债人有权没收该笔履约保证金 ,如因承诺人的行为造成共同偿债人损失的,且该笔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补偿共同偿债人的损失,共同偿债人有权要求承诺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若承诺人在分期付款期间能全面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向银行还清全部款项后,共同偿债人将该笔履约保证金(不计息)退还给承诺人。
承诺人(购车借款人签字):
年 月 日
信用承诺书 篇3
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致招标人:XXXXXXXX
我单位在参加组织的XXXXXXXXXX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 我方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 我方无资质挂靠或参与串标、围标、及抬标情形,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无其他中标(尚未开工)或在建工程;
3、 我方没有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停止市场行为的处罚;
4、 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5、 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所承诺的报价、质量、
工期、投标方案、建造师等内容组织实施;
若我方违反上述承诺,隐瞒、提供虚假资料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组织实施,被贵方发现或被他人举报查实,无条件接受萧山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作出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不良行为记录的处罚。对造成的损失,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印章):
年 月 日
企业投标诚信承诺书
本企业郑重承诺: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XXXXXXXXXXXX工程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 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贿赂以牟取中标;
六、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七、不出卖资质,让他人挂靠投标;
八、不恶意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九、不扰乱开化县招投标市场秩序;
十、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十一、通过资格预审入围,无故不按时领取招标文件、不按时参加标前答疑、不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愿意接受取消本投标人在开化县范围内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投标报名资格。 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愿意接受开化县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开化县招投标中心作出的限制交易、停止交易等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20xx年 6 月16 日
法人代表投标诚信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XXXXX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贿赂等犯罪行为;
十、如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如该建造师有在建工程,保证在合同签订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建造师变更手续并备查;
十一、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滁州市招标采购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